去年在網誌中寫過這篇文章: 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凡的邪惡 講述 1960年二戰時期德國納粹高官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審判的經過。

我在文章提到: 「我們發現最可怕的,不是什麼大奸大惡之徒,而是我們社會上大多數人,都喪失思考的能力,盲目信從權威,失去了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淪為工具。」

我們說到納粹屠殺,大都會咬牙切齒,但若我們代入當時的環境,又會如何 ?

在艾希曼死判後的一年,耶魯大學教授 Stanley Milgram 做了一個有關人對權威服的實驗 – 米爾格倫實驗 (Milgram experiment) 。

實驗招募了一批來自不同背景的人,由小學畢業至博士學位,年齡由20歲至50歲左右。

實驗小組告訴參與者,這是一項關於「體罰對於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實驗小組訛稱將參加者放兩組,一組是扮演「老師」,另一組是扮演「學生」,而老師會教育另一個房間的學生,他不會見到學生,只能聽到學生的聲音。實際上,其實所有學生都是實驗人員所假冒的。

在實驗開始之先,參加者都已經得到報酬,亦知道即使中途退出,都不會收回報酬。

實驗開始時,老師會得到一個電擊控制器,當學生答錯問題,老師就會用這個控制器電撃學生,而答錯次數越多,電擊的威力也越強 (由最初的45V 到 最後的450V),當然事實不會電擊假冒學生的實驗人員,但每當老師按下電擊,實驗人員都會按不同程度播出慘叫聲,令參加者相信: 自己按下按鈕真的會電到那個「學生」。

而中途參加者希望停止實驗的話,人員會嘗試勸導參加者繼續,幾次勸導不果,才真的會停止,否則則會在到達最大電壓 450V 後再持續三次電撃才會完結 。

以下是不同程度之下學生的反應。

以下是有關實驗的觀察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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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人最後施予最高的電壓 450V,即使他們表現到不舒服。

所有人都在伏特數到達某種程度時暫停並質疑這項實驗,一些人甚至說他們想退回實驗的報酬。沒有參與者在到達 300V 之前堅持停止。

當時沒有堅持完成實驗的參加者,沒有一個人要求這個實驗本身就應該要中止(只是自己退出,但沒有要求整個實驗項目中止。),也沒有去看看那個被電擊的「學生」,只是自己離開。

這是有關實驗的過程。

Psychology

Milgram 在他的文章《The Perils of Obedience》( 服從的危險 ) 得這樣的結論:

Ordinary people, simply doing their jobs, and without any particular hostility on their part, can become agents in a terrible destructive process. Moreover, even when the destructive effects of their work become patently clear, and they are asked to carry out actions incompatible with fundamental standards of morality, relatively few people have the resources needed to resist authority. 

即使命令是叫你殺害無辜者,普通人通常都會服從權威下達的命令。而且人們更易傾信看似有道德基礎,又或有法理正當性的「權威」之言。

實驗反映出: 我們大部分人對權威其實幾乎毫無抵抗力。但不難發現,我們只小到大的接受的教育都習慣服從,小時候,我們聽從父母、老師長輩的話,我們會被稱讚,長大後出來社會工作,要服從上司… 我們就生活在一個社會之中,順從傾向令社會穩定。

這個實驗無疑是具有很大的爭議性,但同樣地,這讓我們更了解到自己。當我們發現要做某些違反道德的事時,即使我們有被「良心」責備,我們會苦惱、焦慮,但很多時候,我們忘了其實還會有另一個選擇: 反抗。

或許認知到人類對權力服從的弱點,當再有權力組織、人去命令我們時,我們會在執行之先,反思行為是否合理,合乎道德。

在納粹時期,希特勒的話就是法律。看過實驗以後,我們應該不難理解艾希曼的所作所為,因為當時整個社會風氣就是如此,就如Hannah Arendt 所說 : 邪惡就是如此平庸。「理解」或「個個都係咁」是否就是推卸責任的理由 ? 一定不是。

「擇善固執」是困難的,在「一丘之貉」的社會如何不去違背自己的「良心」,也是值得我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