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日,愛爾蘭朋友放假,載我去北愛爾蘭的海岸走走。

我好奇,北愛爾蘭不是屬於英國嗎?那不是要出入境?他說:不用呀,開車直接過去就可以了。愛爾蘭來往英國,都不用查護照。後來,我由都柏林飛去倫敦,都沒有過出入境關,頂多上機前拿護照給航空公司職員對一對名。有時不禁驚訝歐洲之間出入境竟是如此隨便。

由於我不會開車,朋友只好一個人駕了三個多小時車,終於由都柏林駛到北愛爾蘭海岸的Giant’s Causeway。下車後走了幾分鐘左右來到海岸邊,天氣還是一樣陰沉,還好沒有下雨。

記得90年代經常聽到新聞報導北愛爾蘭經常有分離主義,有恐怖份子。之後我某日上Wiki 查看資料時才發現,北愛爾蘭的主權爭議,在1998年算是完美解決。當時,北愛爾蘭、愛爾蘭和英國簽訂了《貝爾法斯特協議》,協議承認北愛爾蘭仍是聯合王國的一部分,直到北愛爾蘭和愛爾蘭共和國的大多數人民都希望改變。到這時段,英國和愛爾蘭政府就有執行該選擇的「約束性義務」,也就是要搞公投決定北愛的未來。相關協議也在北愛和愛爾蘭的公投中得到支持。

如此,北愛問題和平解決。

我想大多數人最主要都是想安居樂業,身份可能還是次要,查看世界歷史,根本沒有自古以來就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這個國家真的那麼好,不用靠嚇,人們自然樂於接受這個身份。

這趟北愛遊,回來一共駕了近七小時車,辛苦朋友了。我說了不知多少次謝謝,但他總是說,有朋友千里迢迢來找我很好呢。我想了想,確是如此,期望下次再去時,考了駕照,可以分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