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阿文去醫院實習時,遇到一個受傷入院的警察。

阿文驚訝:「其實佢地都係個普通人。」

我想起和他一起看的一齣伊朗電影《惡與他們的距離》。順便記下我們留意到的地方。

電影分成四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的主角是一個中年男人。鏡頭帶我們跟隨他渡過平凡的一天,我們發現他或者是一個好人;是一個好父親,好丈夫。半夜,我們跟隨男人回到他工作的地方,最後我們才發現這個男人是一個劊子手。我們會想像劊子手是嗜血成性,窮凶極惡的人。但導演則告訴我們:他們和我們一樣都是普通人,故事主角不過是一個盡忠職守的人,上班只是看著綠燈,就按死刑的按鈕,他知道他所做的事,卻沒有思考每次按下去時那生命的重量。

電影的英文譯名譯得很好:There is no evil。這裡沒有邪惡,只有喪失思考的人,也如漢娜.鄂蘭所指出的平庸之惡

對於應否有死刑,我始終沒有一個確實的答案。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來, 死刑不過是一個集體謀殺的過程,一群人抓住某個人,一群人按某些「原則」(極權政府更像是某些人的意志) 決定要殺這個人,最後交由另一群人則執行這個決定。殺死死者的責任要歸於誰呢? 謀殺過程牽涉的群體都應該會異口同聲:責任不在自己。那麼責任只好落在死者身上,佢抵L死。死刑在極權國家更像是憑極權政府意志而殺人,但即使是民主國家,彷彿只是將殺人的責任分散到全國的人身上。

第二個故事中的男主角被安排要執行死刑。他心中十萬個不情願,希望職位較高的哥哥可以幫自己調職,但調職不是一時三刻就可以安排,而他當晚就要去執行死刑。他嘗試找不同的方法逃避,甚至願意付錢讓他人代替自己,但同房對他卻有一連串的指責「你唔做,佢咪都係要死。」「你唔好自命清高啦」「你覺得自己要殺人就罪孽深重,俾錢叫另一個人代你做,就唔覺既?」「果啲人個個都係強姦犯、殺人犯,佢地都係罪有應得架。 」「你唔做呢次,你就要坐監,坐完監返黎咪又係要做?」

最後,主角選擇在押送犯人到行刑場地的時候綁起同行的士兵,鎖住犯人在廁所,然後離開,他不是要救那個犯人,而純粹是不願意同流合污。主角逃走的時候,每個人都對他說:「你走唔甩架啦。」主角沒有理會,依然繼續硬住頭皮勇往直前,最後他成功逃去。我們生活在制度之中,總是難以看到其他可能,制度、國家機器看似牢不可破,但只差第一個願意這樣做的人。

第一個故事,是順從的故事,第二個,是反抗的故事,而第三個則是順從的後果。主角去到郊區和女朋友慶祝她的生日,卻剛好遇到當地一位老師的喪禮,女朋友一家形容去世的老師很受同村的人歡迎。女朋友的家人似乎也知道他的工作,女朋友媽媽問他:「你有做過你不想做的事嗎?」男主角盡是說些無關痛癢的事。女朋友媽媽說:「我們要有拒絕的權力。」主角不明所以,似乎就是喪失思考的人。

主角其後在喪禮中發現這位鄰居原來是先前他執行死刑的犯人,故事沒有交代死者的罪名,但估計是政見相關的罪名。這段似乎正正呼應第二個故事中 「果啲人個個都係強姦犯、殺人犯,佢地都係罪有應得架。 」 在一些情況之下,法律往往成為極權政府打壓異己的工具,今天的香港就已經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而對於法律,上篇文章已有講過一些想法,這裡不再重覆。最後,主角尋求女朋友的原諒,女朋友選擇原諒他,回應:「其實我有數住你放了幾多次假。」因為每執行一次死刑,三日假期。他們每次的見面,都建築在殺戮之上。

最後一個故事,是關於反抗之後。主角拒絕殺人而成為逃兵,他沒有流亡海外,而是選擇留在伊朗,做一個醫生,服務伊朗的病人。這時,主角年紀老邁,身患肺病,時日無多,從家中陳設可以看到他生活十分潦倒,甚至要到臨終前先才可以和女兒相認,這和第一個故事的主角形成強烈的對比。主角本來是國家的精英,但因一個決定,就要放棄所有。

主角拒絕殺人,堅持信念,是一件好事,但卻要被逼要放棄安穩生活、美滿家庭,最後還要死於惡疾。 朋友說他喜歡這個故事設定:我們常常將因果看成「好人有好報」,現實卻非如此。

故事主角剛相認的女兒,不願去殺狐狸,明顯覺得殺生有錯,但當他知道父親為了逃避殺人,而令自己幾十年來活在謊言之中,感到十分反感,因為在他眼中,家庭才是最重要的事;但主角則認為自己的選擇完全正確,即使再重新再做一次,也會如此。

順從還是反抗,是一個極難取捨的問題。導演將兩條路都反映在電影之中。順從的話,或許我們便會成為我們所鄙視的人,但生活安好;反抗的話,很可能要放棄家庭、事業,就好似第四個主角一樣,最後寂寂無名的死去。面對極權,你的選擇又是什麼?這也是今日每個香港人無法迴避的大哉問。